admin 发表于 2014-4-27 10:19:39

什么是保障房、自住房 都将探索“共有产权”?

什么是保障房、自住房 都将探索“共有产权”?

今年北京市两会期间,政府工作报告提出:“坚持以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为重点,理顺建设管理体制,建设保障性住房7万套。”这是北京市第一次在正式的文件中提出“共有产权房”这个概念。

市住建委委员兼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介绍,为了既满足中低收入者的购房夙愿,又从根本上杜绝产权性保障房牟利空间,北京市计划在产权性保障房中试点共有产权方式。

目前有俩方案待选:政府与老百姓凑份子买房,并按出资比例拥有相应产权,或购房者低价购房后,再上市时,缴纳收益比例。目前正在讨论中,相关政策储备已完成,将尽快推进实施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政府工作报告经过市人大审议后,将“推行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”修改为“推行2万套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型商品房”。

副市长陈刚在两会期间曾提出自住房为“共有产权”性质,支持房地产市场中端群体的需求。购房人没有经济能力购房,可由政府给予支持,再上市交易时根据产权比例,把政府那部分收益拿走。价格方面,自住房的价格会比市场低30%,甚至50%。

按照目前已公布的方案,北京将以牺牲土地收益为拥有产权的形式。

相关人士解读称,这意味着政府在土地出让阶段控制土地成本,且通过控制房屋销售价格的形式不让开发商从中“渔利”。政府从而享受房屋的一部分产权。这种“北京模式”和更早启动共有产权房试点的江苏淮安、上海有些不同。对于未来的分类,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曾公开表示,共有产权住房目前还是纳入到保障房体系管理,未来应会单独归类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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